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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建人教专[1998]244号文件要求,“持证者**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,由培训机构负责做好继续教育记录”,“每三年进行一次”。 《物业管理条例》*33条: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地区有关规定,取得职业资格证书。 **学校专注物业培训/网络视频/随到随学/提供大量资料/*率** *人事教育司颁发/**/官网查询/物业公司**/物业人员* 一、培训对象 在岗未取得《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》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人员。 二、培训职位:经理; 三、培训方式:面授、函授、网络学习。 四、*培训费用:1580元/人(含:培训费、教材费、证书费、午餐、大量网络视频及资料)。 十周年优惠价1350元/人 五、培训证书 学员学*部课程并考试合格者,由*人事教育司颁发《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》。持证上岗,**。官网查询。 六、报名资料 1寸彩色照片3张, 身份证复印件1份。 报名地址:苏州市金门路158号协和大厦20层2012室(石路苏宁电器楼上) 0512-65586575 0512-65586576 Q 报名地址:苏州市金门路158号协和大厦20层2012室(石路苏宁电器楼上)